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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海南日报记者易宗平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23〕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发布,将紧密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快推进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坚持科学谋划、高位推动全省劳务品牌建设,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企业为主、多方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塑造海南劳务品牌文化,扩大产业容量和就业规模,实现劳务品牌建设水平整体跃升。坚持省级示范引领与各地差异化发展相结合,健全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机制,强化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实现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为助推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根据《实施意见》,海南省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十四五”期间,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省级集中培树一批特色劳务品牌“样板间”,引领各市县借鉴对标、因地制宜、做大做强本地特色劳务品牌,实现全省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整体提升,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效果显著增强。

据了解,海南省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工作,将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和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等19个部门联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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